湘财购〔2023〕32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
一、《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绿色)产品首购办法》(湘财购〔2019〕21号);
二、《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绿色)产品办法》(湘财购〔2021〕28号)。
《湖南省首购产品目录(第四批)》(湘财购〔2022〕11号)和《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第十一批)》(湘财购〔2021〕18号)因与以上文件密切相关,同步予以废止。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