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发〔2022〕17 号“关于印发《湖南中医药大学机构和组织设置方案(修订)》的通知”精神,学校独立设置成立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为学校正处级党政管理机构,其中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科员2人。内设综合科(采购中心)、招投标管理科2个科室。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是学校招标与采购工作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部门,负责统筹学校货物、工程、服务的招标与采购工作,遵循规范、透明、高效、廉洁的工作理念。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国家招标与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拟定学校招标与采购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学校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组织协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
(三)负责职能范围内招标与采购项目实施;
(四)负责招标与采购合同审核、审签;
(五)负责招标与采购职能监督,依法依规处理招标与采购项目质疑或异议;
(六)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以及招标与采购项目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七)组织遴选学校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建立和管理学校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库,建立健全代理服务机构、评审专家考核评价机制;
(八)负责向学校招标与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反映招标与采购工作中重要问题并提出建议;
(九)宣传、普及招标与采购的有关知识,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十)完成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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