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湘财购〔2020〕18号)的要求,政府采购活动均应当公布采购意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办部门于2021年3月31日12:00之前填好2021年第二季度的《湖南中医药大学202×年×季度采购意向》,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 请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办部门按照相关要求,于每年“二上”预算上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第一季度采购意向,每年的2、5、8月的20日前提交下一季度采购意向。
3. 没有按相关规定提交公开采购意向的,原则上不能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湖南中医药大学202×年×季度采购意向》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年×季度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年×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 概况 |
预算 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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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承办部门负责人意见:
计划财务处意见:
分管校领导意见:
日期: